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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發(fā)布機構(gòu):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 發(fā)布時間:2021-09-10 18:15:48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作出如下修改: (一)將第十九條第一款中的“經(jīng)國務院有關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認定資格的”修改為“集中采購機構(gòu)以外的”。 (二)刪去第七十一條第三項。 (三)將第七十八條中的“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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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招標投標辦法
電子招標投標辦法發(fā)布日期:2021-02-04 閱覽次數(shù):3448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令第 20 號 為了規(guī)范電子招標投標活動,促進電子招標投標健康發(fā)展,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監(jiān)察部、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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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2017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2017修正)發(fā)布日期:2020-08-04 閱覽次數(shù):907(1999年8月30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jù)2017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的決定》修正)第一章總則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招標投標活動,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標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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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發(fā)布日期:2020-08-03 閱覽次數(shù):49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5號)總則第一章 一般規(guī)定第二章 合同的訂立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和轉(zhuǎn)讓第六章 合同的權(quán)利義務終止第七章 違約責任第八章 其他規(guī)定分則第九章 買賣合同第十章 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第十一章 贈與合同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第十三章 租賃合同第十四章 融資租賃合同第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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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發(fā)布日期:2020-03-31 閱覽次數(shù):58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十八 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于2004年8月28日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 2004年8月2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目錄 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數(shù)據(jù)電文第三章 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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